2022年度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结尾怎么写-九游会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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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结尾怎么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结尾怎么写3篇

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结尾怎么写篇1

公安局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xx公安局自xx年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政委为组长的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解决执法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逐步推进、稳步实施,整体推动xx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xx年,xx公安局制定了《xx公安局xx-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本局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认真谋划,科学部署,有序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重新清理现有执法制度,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方向,及时梳理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规则》、《法制员工作制度》等10余项制度;
新拟订了《民警旁听庭审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和《执法安全制度》。实行民警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这些执法制度既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又切实可行,便于民警开展相关执法活动。  
  二、落实执法执勤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公安机关执法执勤基本动作和语言标准》、《xx公安局执法执勤基本动作和语言标准》,使民警的执法执勤基本动作和语言标准,力争做到执法行为规范。针对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常用执法措施,制定流程和标准,加以规范管理。同时严格落实多发性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取证流程和证据标准,严格执行政案件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强化执法主体常态化培训和管理,增强执法队伍整体执法素质  
  近年来,xx公安局突出执法人才培养,树立标杆和示范,加强民警执法素质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一是积极组织民警赴外地学习培训。加大执法示范单位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力度,综合运用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专题报告会、组织民警实地跟班学习,以及在公安报刊、公安信息开辟专栏等方式,推动全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形成了“规模效应”。按照要求,我局xx、xx年已完成不少于十五天的警务实战培训任务,还开展了“一法两规”等培训,加之部分民警参加了兵局组织的警衔晋升及其他专项培训,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和本单位每周组织的例会学习,民警累计参加培训均超过十五天。  
  四、强力推进执法场所建设,大力加强执法保障  
  为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及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等有关规定,xx公安局立足现有条件,本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抓紧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营造出“无干扰执法”和“安全执法”的工作环境,达到“民警改造环境,环境改变民警”的目标,使民警执法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xx公安局有5个公安派出所完成办案区、办公区、办事区和生活区四区的功能区划分工作,其中,苏兴滩派出所作为我局功能区改造的试点和示范单位,现已完成功能区硬件设施的改造工作,并投入使用,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推广,其他各派出所均以苏兴滩派出所为样板进行功能区改造工作。  
  五、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了执法与监督效能  
  xx公安局不断提升执法与监督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公安信息平台,开通并启用了法制页,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机衔接。完善上办案系统、法规查询、上考试系统、上辅导、案例点评、执法指南等功能,建立了“执法信息上录入、执法流程上管理、执法活动上监督、执法质量上考核、执法培训上传授、法律考试上进行”的上管理模式,打造了信息化的执法服务平台。  
  六、加强执法监督体系,提升执法监督效果  
  xx公安局从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明晰执法权责入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管理、考核、监督等重点措施,确保规范执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有本局兼职法制员任命文件,并规定了法制员的工作职责及奖惩规定,我局制定的法制员制度建立了四级审核把关和指出问题不更改的惩罚规定;
刑事、行政案件法制员均进行了审核把关,还规定了审核时限。。一是发挥“三员”作用,推动执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局12名专兼职法制员全部派驻到位,实行执法办案单位和法制部门双重管理,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实现了执法审核关口前移。及时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局基层派出所配备兼职技术员6名,依托技术室和必要的技术装备,做到“现场必勘”,及时有效地固定保全证据,为既办“大案”也办“小案”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刚性监督体系,极大地提高了执法监督效能。为一线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构建了实时全程动态随案监督、随警监督体系。xx年以来,根据兵、师两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我局圆满完成了“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生一起违反规定的案件,并取得了师局专项检查验收小组的好评。  
  七、强化案件回访和案件评查运行模式,打造透明、公信、群众满意执法队伍  
  xx公安局结合“开门评警”和“三访三评”活动,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围绕接处警速度、态度,案件处理结果、群众满意情况等方面,对所有报案人、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在征求群众评价的同时,对群众反映警情处置、执法工作的疑惑,给予及时解释;
对群众不满意和反映问题突出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派出所长、教导员亲自预约回访,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通过案件回访,规范了接处警工作,提高了民警执法服务时效,主动查找了工作的不足,弥补了工作漏洞,让群众亲身感受了公安机关做好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群众的诚心,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在做好案件回访的基础上,推行了案件评查机制,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由法制民警和法制员对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实现“一案一审一评”。逐一评查,对于存在执法过错的,在认真整改的同时,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没有执法问题的,公开向当事人讲清说透,使其心服口服。同时相继出台了《信访专职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信访部门职责》等多个信访工作制度。为促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通过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专人接访、书面受理、逐级审批、分流处理、归口回复,加快了办访节奏,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减少了重信重访案件的发生。根据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多采取入户下访、集中接访、固定地点约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尽可能不给群众增添负担,充分体现信访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实现了“信访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越级上访得到有效化解,新的问题不再滋生”的工作目标。通过以上两项工作运行模式,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公安执法队伍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自然也大幅提高。自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辖区职工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8%。  
  回顾过去的工作,虽然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阶段目标来检验,对照兵团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今后,将继续借助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契机,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均衡发展水平。努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通过不断完善创新规范执法管理机制,以更加突出的业绩,更加规范的管理履行好保畅通、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职责,为全辖区各族群众创造更加优良执法规范的环境。

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结尾怎么写篇2

以规范化建设为龙头

努力把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向全省前列

---孝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前言

孝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前身为孝义市交通监理所,1987年机构改制成立。现位于孝义市城区北端振兴街102号,有民警296人(其中授衔民警113人、工勤18人、协勤警165人),队领导成员9人,内设机构20个(8个机关科室,12个基层中队),辖区面积945.8平方公里,人口已逾46万,管辖道路里程1673.577公里(省道6条131.07公里,县(市)级公路9条175.635公里,乡镇公路43条290.77公里,村级道路962.171公里,城区道路91.176公里,铝矿专用路22.755公里),机动车保有量 58925辆,驾驶人67337名。

近年来,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吕梁市交警支队、孝义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2008年胡玉珍同志担任大队长以来,新一届队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向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以“一降两保”为交通管理工作主旋律,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为推手,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突出交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阳光警务工程”,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信息现代化,和谐警民关系的更高水平,取得了吕梁第一,全省一流的好成绩。2009年被山西省公安厅授予““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多次荣获吕梁市公安局、吕梁市交警支队、孝义市委政府和孝义市公安局表彰奖励。

在上级各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大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经历了“统一认识、强制入轨、攻势管理、超常投入、初见成效”的过程,执法规范化建设让全体民警尝到了甜头,让广大群众得到阳光服务,也使我大队的执法水平提档升级。特别是2010年孝义市公安局被确定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标杆单位以来,我大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山西省公安厅2010-2012年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杨司厅长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标杆单位创建推进会上的具体要求,积极探索 “主体明确、标准精细、管理强势、信息支撑、公信承载”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模式,有效提高了交通管理能力和执勤执法水平。

我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明确主体,进行全警化入轨培训

一度时期以来,我们也曾遇到困惑与不解,为什么那么多的规章制度依然杜绝不了民警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有的甚至违规违纪;
为什么那么多的便民利民措施,群众仍然对我们意见纷纷,有的甚至形成偏见和看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不高,不愿干、不配合、不主动的现象普遍存在。为此,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二0一0年执法培训规划》,多次召开队务会,学习公安部、省公安厅、吕梁支队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精神,在学习中统一认识,在讨论中形成共识:必须让民警强制入轨,只有让硬件倒逼软件,才能使执法规范化建设收到实效。

―――加强法制民警培训。法制民警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执法主体,其业务水平主导全队民警的执法水平。一年来,我们首先配强配精法制科的力量,让他们先后参加市局组织的公安大学、大连检察院等地方的培训学习,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让他们在全队当法制老师,业务上做法制专家。

―――组织各中队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法律文书的制作、网上办案等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以交通指挥手势信号、假牌假证识别、网络科技应用、事故快处等为内容的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民警的业务技能、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在秩序科、事故科、各中队等执法重点单位广泛开展“一口清”练兵活动,实现了70%以上民警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解答“一口清”、执勤处罚条款“一口清”;
督促组织民警参加市局的网上考试,一月一小考,半年一大考,考试成绩参加市局的通报排队,全大队民警市局以上单位的各项考试全部合格;
认真落实《交警系统执法细则》,组织开展交通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目前,我大队80%的民警参加了等级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

―――对车管科、办公室等非执法实体单位的民警,按有执法权民警的要求进行培训,让他们能在突发警情处置、交通管理应急处置时进行规范化的操作,推出有执法权和无执法权的都要达到实战要求的措施,让民警提高执法意识、规范意识。

同时,我们认识到,仅靠开会、学习、培训等方式远远解决不了问题,思想观念的转变才是根本。为此,我们在民警中加强不规范执法案例的剖析,举一反三,警钟常鸣,让民警认识到不入轨不行,入慢了就会被淘汰,民警才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体,主体明确,责任就分明。

二、制定标准,进行精细化效能分解

要搞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让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规范。在过去的执勤执法过程中,我们的民警往往靠经验处理,变数很大。因此,必须为规范化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制定标准、流程,进行效能分解。

―――以功能区改造为核心,实现硬件规范化。按照市局的安排,大队参照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分区设置验收标准,投资300余万元对机关和基层中队进行了接待区、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的改造划分,进一步规范了侯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证据保管室、档案室、信息采集室七室的设置,在细节设计上,我们精心考虑,合理设置,按要求设置数字勤务室,实现了指挥实时化、管理最大化;
办案区设有24小时监控,民警执法全程录像;
醒酒室配备具有约束功能的醒酒椅,墙面作软化防撞处理;
警务公开、规章制度、执法程序、举报电话和群众办事流程在醒目位置上墙公开;
专设接待处、群众等候区、书写区,配备饮水机、法律文书样张和宣传屏。这些细节上的完善,既保证了民警的执法安全,又实现了服务的人性化,促进了警民和谐,达到了工作流程程序化、服务更便捷、群众更满意的效果。

―――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实现管理规范化。我们参照支队《执勤执法规范手册》,出台了大队《警容风纪规范》、《车管手册》、《事故处理手册》、《执勤执法手册》等10余项规范、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强化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
开展岗位练兵与集中强化训练,提高民警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本领;
加强执法执勤规范,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内务管理,严肃警纪,培养民警优良作风,坚持不懈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民警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道路执勤执法为核心,实现执法规范化。我们先后修订制定试行了《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道路执勤执法用语标准、执法行为标准、执勤执法装备标准、行政强制措施流程、违法行为查处规程、重点违法行为查处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交通秩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流程,要求大队所有执法民警在日常的执勤执法和处置突发重大事件中,规范自身行为,塑造文明形象,努力达到“自己满意、人民满意、领导满意”的执勤执法规范文明和谐的效果。

为此,我们为秩序科、事故科和各中队配置了45套具备摄像、拍照、录音、对讲功能的移动执法记录仪,快速、全面、准确地记录民警现场执法的全过程,并及时存入专用电脑。一方面保证了资料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规范了执法民警的执法行为,有效保护执法民警的正当权益及自身安全,提高执法工作落实的质量,提升执法队伍管理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形象及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执法记录仪作为现场真实证据的再现,刻意有效地避免被外界断章取义,避免恶意投诉、暴力抗法及减少轻率的法律诉讼。

―――以网络办公办案为核心,实现执法科技化。我们根据大队办公办案需要,与市局同步建设投入使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在线考试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系统的综合警务办公平台;
与市局同步建成投入使用了视频监控系统、交通治安卡口系统、移动警务系统的综合警务应用平台;
自主建成包括交通指挥中心系统、移动测速系统、闯红灯系统、对讲系统、信息采集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城区事故多发路段视频监控系统的交通电子警务系统;
还积极筹建“网上交警中队”,实现了执勤执法在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批示。在市局、大队、中队间形成了一个集办公自动化、警务科技化、执法信息化、考评网络化的信息综合警务平台。

―――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实现执法流程化。我们制定并试行使用了《事故科工作规范(试行)》、交通事故报警的受理与处理规程、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规程、现场勘查规程、事故调解流程、检验、鉴定流程、认定与复核规程、肇事逃逸查缉规程、信息采集上报与统计规程等十余项交通事故方面的规章及标准,这些标准流程使那些不符合程序的案件办不下去,也能让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及时的发现,提高了办案质量,降低了警务成本。

―――以机动车管理为核心,实现执法精细化。先后修定试行了《窗口单位服务制度》、机动车注册登记流程、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抵押登记、注册登记以及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健全了电子档案,积极筹建“网上车管所”,扩大业务办理范围的查询途径。

―――以特殊勤务执法为核心,实现监管规范化。我们修订制定试行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审核管理制度》、《通行秩序管理制度》,对实施疏导、限制或通告措施做了切合实际的补充完善,对实施交通管制、应急处置等做了调整补充,进一步强化了交通特勤监管。

诸如此类的制度、标准、流程,大队共制订、修订、补充、完善了20余个,这些制度、标准、流程不但解决了民警干什么的问题,而且约束了民警的行为,监督了执法的过程,广大民警从不习惯到习惯,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观念变了,行动变了,理念变了,执法为民的水平大大提高了。

三、攻势管理,进行军事化强力推进

高标准还必须严管理。为此,大队建立了“五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攻势管理的策略,主动出击,让民警时刻感到管理无所不至,无处不在。

考评。从2009年开始,我们坚持大队纪检组长带队,法制科主检,每月21日对各科、室、中队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全大队通报。此外,采取年底考评、日常考评、综合考评、个案考评的办法将所有的执勤执法活动全部纳入考评范围,把考评的重点放在执法实体问题和执法不规范问题上,把人民群众及司法机关对交警执法工作的评价做为考评的重要标准。一年来,全大队共进行综合考评12次,考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900起,发出执法通报12期。

检查。大队法制科一改过去沉闷的工作状态,活跃在车管办户现场、交通事故处置现场、交通秩序整治现场、采取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突击检查、抽查检查的办法进行警务检查。一年来,共现场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20余次,记录并处理违规操作行为20余次,纠正、校正执法语言、服务语言不标准行为60余人次,发出检查信息通报12期。

问责。严格落实《孝义市公安局执法责任和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的问题,严格问责。一年来,全大队针对执法不规范、违规违纪办案和严重失责等,先后诫勉谈话中队长3名,调整使用1名,停职检查办案民警3名,通报批评办案民警5名。

审核。严格实行案件《三级审核把关》制度,通过集体研究制度和案件审核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研究和法律指导。

监督。执法监督没有多余的,大队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领导组,纪检、法制等部门协调配合,将执法执勤警务全程纳入监督。同时,在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全方位跟进监督。

四、信息支撑,进行科技化提档升级

执法规范化建设干到什么程度,信息化是一个最突出的标志。为此,我大队以“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以“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核心,以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综合效能为目标,立足基层、贴近实战、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将信息化应用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效能,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2009年以来,大队共投入900余万元用于交通科技建设,相继开发启用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交警队信息平台、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10多个信息系统,建成了集交通监控、通讯、指挥及信息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构建了中心机房支撑保障系统,完善了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计算机网络四级联网,基本实现了公安基础信息的整合集中、高度共享和综合利用。此外,大队还增加了服务器2台、计算机129台、打印机45台、数码相机20台、摄像机2台、扫描仪15台、测速仪20台,人均计算机拥有率超过100%。为加强勤务管理,提高快速接处警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今年市局启动gps地理定位系统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正在招标,根据工作计划,系统将于2011年底全面投入使用。

面对“人、车、路”等交通要素持续高速增长、道路交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的现状,大队坚持向科技要警力,2009年在市局六个治安卡口的基础上投入资金237万元为基层交警中队配备了移动测速系统,利用电子警察系统抓拍各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162288起,非现场执法占执法总量的65%。今年新投资500余万元的各基层中队13个治安卡口投入使用后,将公安信息网络延伸到路面,为基层民警提供快速、实时的信息支持,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科技水平,大大增强民警执法效率和单兵作战能力。

信息综合警务平台的建立,使我市交通事故处理更科学、更快捷:在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时,大队事故科每位民警都能熟练掌握平面二维电脑绘图技术,运用三维软件制作事故现场模拟,直观、清楚地进行事故再现,为事故公平、公正处理提供依据。目前,我队交通事故数据24小时上报率达到98%以上,信息全项率95%以上,交通事故办案系统使用率98%以上,截至目前,共办理案件186起,其中事故99起,秩序87起。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使全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手段更科学、平台更宽广、效果更明显。

五、公信承载,进行多元化阳光警务

交警不仅要成为强有力的执法部门,更要打造成多元化的群众工作部门,公安交警作为最大警种,与群众关系最密切,因而,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我们必须率先行动,以实绩构建公信,以规范承载公信。

―――强力推进“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以交通安全行动计划为抓手,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组织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开辟《交通安全》栏目,拍摄反映交管工作的电视宣传专题片,宣传遵章守纪,曝光违法乱纪,让各级领导进行点评,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把全市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参与者的违法、交通民警的执法等事关交通发展大局的问题置于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之下,努力提高市民交安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交通民警服务意识,规范交通民警执法行为。

―――以“开门评警”为抓手,深入推进“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活动。大队在省厅交管局的指导、帮助下,开通了触摸屏查询系统,广大市民可以在秩序和基层中队大厅自主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录查询、进行评警,还可以查询交警各部门工作流程,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扎实推动了阳光警务建设。一年来,我们以大队民警赵世强同志为榜样,积极开展了创建“文明执法标兵”、“文明执法示范岗”、“车管服务示范岗”、“事故处理示范岗”等活动,不断加强民警个体“阳光情感、阳光品行、阳光心理和阳光行为”的自身修养,提升警队团结合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力打造“阳光警队”、“阳光警察”,目前有50%的民警和50%的警队达到了标准。2010年度大队车管所、事故科被省厅交管局评为“文明和谐好警队”.

―――推行“一站式”综合服务举措。进一步规范了车管工作岗位的设置,简化了办事程序,优化了服务环境,实现了业务手续在大厅内部传递,形成“一站式”服务体系。如今,车主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后,半个小时内便可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流程;
汽车驾驶人提交身体合格证明、照片后,20分钟可换到证,为全市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带来了全新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果,并且,在大队的积极争取下,将摩托车注册登记等办理一般程序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案件权限下放到有条件的交警中队,更加方便了群众。

―――不断深化交通事故大调解工作,继续扩大交通事故救助范围。2010年,大队联合市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了 “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了9名人民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3名,兼职调解员6名),创新拓展了人民调解进公安、进法院、进检察院、进交警队,实行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民对接联调的“四进三对接”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一共受理65起,调解成功54起,调解民事赔偿总额达218.6万元。同时,大队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成立了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当事人伤残或家庭困难、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理解等案件,要求事故办案民警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和交流,取得当事人理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一年来,共救助事故受害人30余人次,80余万元,使部分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经济上得到补偿,心灵上得到慰藉。2010年9月,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大队进行了观摩指导,被吕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三等功。

―――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职能,合力化解事故纠纷争议。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官、司法调解员常驻交管部门,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司法调解,经当事人申请对肇事车辆诉前保全的,法官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能尽快裁定保全,并送达交警部门协助执行,接到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经审查当事人达成的调解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当日办理立案手续并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将事故行政处理工作与司法诉讼程序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化解事故纠纷争议。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法律援助,不仅方便了事故当事人,而且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处结率,降低了信访案件的发生率,同时也减轻事故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另外,大队积极改革勤务,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科交由所属辖区交警中队处理,中队巡逻民警第一时间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事故现场进行快速处置,解决了当事人等待事故处理民警而造成交通堵塞的情况。

―――推行阳光事故处理,消除事主顾虑。过去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是采取背靠背的做工作的方法进行,群众总认为是搞暗箱操作。为了改变群众这种不满的看法,大队事故可采取将赔偿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上墙公布,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每起案件告知阶段都要召集双方当事人公开事故调查证据、责任认定结果,讲解案情和进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回答当事人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让当事人及时的掌握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实现了证据公开、认定公开、处理流程公开、赔偿标准公开。通过这种工作方法,很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树立了警察的良好形象,为事故调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多元化的阳光警务活动,极大地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2008年以来,我大队连续三年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位居全市参评单位的前十名,90%基层中队荣获所在乡镇政风行风评议的第一名、第二名。

目前,孝义全市轰轰烈烈地掀起街道装饰、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三项整治”高潮,我大队做为交通秩序整治的主体责任单位,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在市委、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全警运作,以整治考验规范,以规范促进整治,更加有力地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深层次推进,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而努力奋斗!

结束语

我们认为:交通管理工作要上新台阶,要让领导满意、民警满意、群众满意,就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用创新的思维、用科学的手段全力推进、务求必胜。只有我们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机制到位,才能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向高潮,真正实现孟建柱部长提出的建立完善的以民意为导向,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理念的执法追求。

孝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一年四月

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结尾怎么写篇3

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 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下面,我就 县院在加强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中的思考和实践向大家作汇报交流: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

2、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监察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为每一名检察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客观记录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
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市院备案;
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按要求将相关的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及判决书上报上级院同步审查。

4、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新机制。按上级院要求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全院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在公诉科内设刑事审判监督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法律监督调查及抗诉等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公细则基本完成,年底将初见成效。

二、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滞后性。相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干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2、执法思想有偏差。有的检察干警对规范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存在抵触思想、厌烦情绪;
有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有的“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疑罪从有,只注意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忽略无罪、罪轻的证据;
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配合与监督”,“数量与质量”,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只顾埋头办案,不考虑大局稳定和社会影响。

3.监督管理不到位。认识上,检察机关领导不愿自我揭短,执法干警对自己的监督行为不理解、不支持,对各项监督行为有抵抗情绪,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认为和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愿得罪人,不敢监督。方法上,缺乏那些真正管得住,使执法干警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办法。 

4.追究责任不严格。一些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疏于对执法办案干警的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严,该调查的不调查,该处分的不处分;有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避重就轻,迁就照顾;有的用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等,纵容和袒护违规办案,使得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查处,培育了执法不规范现象的滋生土壤。 

5、执法保障仍需加强。一是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二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执法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快。近年来,尽管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人手一台电脑为网上办公提供了基本条件,内网也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网上办公一直没有实现。

三、对策研究

1、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首先加强对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规范化与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结合起来,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立足岗位、注重实效,通过培训使干警准确把握岗位要求,明确业务规范和职业纪律,在业务培训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培训,使检察干警熟练掌握业务的同时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同时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突出抓好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他们熟练掌握执法行为规范,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另外,还可以开展检察礼仪规范教育,邀请知名礼仪专家根据检察实际主讲礼仪课,使广大干警掌握仪表礼仪规范、公务礼仪规范、接访礼仪规范、案件受理礼仪规范、办案礼仪规范等方面,使礼仪内化于心,外固于行,自觉遵守各项检察规范。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规范执法引导。定期组织开展正反两方面案例点评活动。选择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的案例,从正面引导干警执法;
选择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舆论炒作或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案例,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危害,以典型案例警示干警规范执法。通过以上措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植于干警脑中、融入到执法实践中,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健康发展。

2、转变执法观念。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但是长期以来,在执法理念方面,少数干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
一些干警执法为民的要求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有些人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对于检察执法而言,应当树立以下四种执法意识。

第一,人权意识。大多数学者认为人权来源于“人所固有的尊严”,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自由,也称之为“人之为人的权利”。人权意识要求检察干警在执法中,要尊重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利,不能因为民族、性别、身份或者其他原因而不尊重他们。

第二,证据意识。现代诉讼制度愈加强调“以证据为本”,即司法证明必须以证据为基石,司法裁判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检察机关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都深深留下了这种证据裁判主义的烙印。

第三,程序意识。一是检察官要严守客观义务。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控诉职能,更要超越这种职能,代表国家维护法律权威,不管是诉讼行为还是监督行为都应该遵守检察官的客观义务。二是强化尊重诉讼参与人充分参与的诉讼意识。检察机关在作出有关严重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决议前,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观点,并确保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三是强化程序公开意识,这是程序公正基本的标准和要求。四是强化程序性制裁意识。重视程序性的制裁措施,减少程序违法现象,实现追求程序公正的理念和意识。程序是交涉过程的制度化。

第四,责任意识。一个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法治社会的基础。这里的负责,仅仅是道德意义上的,如果这种负责被法律所规范,那么就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法律上的责任是以法定的义务为前提的。如果违反了法律给予我们的义务,我们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当然,各上级院的许多规范性文件也重申和深化了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如果违反了上述义务,也应承当相应的责任。责任意识首先意味着每一个案件的承办人员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要负责的填对填全每一份法律文书,制作好每一份笔录,办好每一个经手的案件。其次,责任意识还意味着我们要敢于面对办案中出现的差错,并及时想办法予以补救,如果补救不能而造成一定的损失时,要敢于承担责任。

3、规范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进行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建设,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首先,检察职责部门对本部门检察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的,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措施。其次,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各检察职责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该废除的立即废除,该修订的尽快修订,该完善的及时完善。

  落实执法责任,是减少随意、无序执法,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个重要执法保障。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逐步建立起逐级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尤其是要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和岗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明确执法工作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过失。

第一是建立和完善办案流程机制。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

第二是建立和完善质量考评机制。规范办案行为,科学管理检察业务工作,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衡量办案质量优劣的质量考评标准,主要根据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来综合评定,并细化为可供操作的具体指标,使其具体化和制度化。

第三是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杜绝和减少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4、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第二、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
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新途径,组织参与执法检查、案件回访、信访接待、公开听证等活动,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为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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